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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历史性变化”彰显金融业发展成就

  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今后时期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中央政治局会议认为,我国金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和进步,金融改革迈出重大步伐,金融业持续快速发展,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稳步推进,金融监管得到加强,金融秩序明显好转,金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全国金融会议上指出,2002年以来金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整个金融业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人们注意到,“历史性变化”的提法,是对近年来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成就的充分肯定。



  温家宝还具体阐述了“历史性变化”的五大表现,即,金融业迅速发展壮大,金融改革迈出重大步伐,金融各项功能进一步发挥,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稳步扩大,金融监管和法制建设明显加强。

  金融改革迈出重大步伐,成为近年来我国金融业成就的最大亮点和标志性变化。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相继完成股份制改革并在境内外成功上市。三家银行初步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资本充足率迅速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明显改善,风险控制能力增强,去年前九个月,建行、中行、工行的税前利润分别为660亿元、633亿元和534亿元,达到了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同时,国家注资获得明显收益,实现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产权制度和内部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历史包袱初步化解,资产质量有效改善。截至去年11月底,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占其各项贷款比例由2002年底的40%提高到47%,支持“三农”的信贷数量明显增加;不良贷款率为12%,比2002年底下降25个百分点。从2004年开始,农信社开始扭亏为盈,去年前11个月实现利润299亿元。

  ———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得到加强。特别是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初显成效,使股票市场出现转折性变化,市场功能进一步完善,市场信心进一步增强。到2007年1月15日,1302家上市公司已经完成或者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的程序,占应股改公司的97%。对应市值占比为98%。通过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基础性制度缺陷,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奠定了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险业改革成效明显,国有保险公司盈利能力明显提高。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顺利实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的弹性逐步增强。2007年1月16日,人民币汇率对美元中间价首度突破7.79关口,相比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前,人民币对美元累计升值幅度已超过5.88%。同时,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在加快。

  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壮大,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壮大成为“历史性变化”的又一显著表现。近年来,我国金融结构体系、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业的规模大幅度增加,资产质量明显提高,总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06年9月底,银行业总资产达到42.1万亿元,比2001年底的20.8万亿元翻了一番多;不良贷款率为7.3%,比2001年底的25.4%下降了18.1个百分点;大中型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多数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证券业的总资产达到1.1万亿元,比2001年底的7016亿元增长了54%,证券公司扭转了连续4年整体亏损的局面。保险业的总资产达到1.9万亿元,比2001年底的4611亿元增长3.1倍。2006年底,国家外汇储备达到10663亿美元。

  金融的各项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是金融业的又一“历史性变化”。近年来,金融在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经济社会方面的功能不断增强,银行、证券、保险业努力开发适应企业和居民需求的金融产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在宏观调控中坚持实行正确的货币政策,适时调整利率水平和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公开市场操作的力度,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和审慎监管,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中起到了闸门的作用。同时,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引导资源配置,促进经济总量平衡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

  “历史性变化”还体现在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稳步扩大。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我们放宽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地域和业务范围,来华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和投资参股的外资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到去年9月底,22个国家和地区的73家外资银行在华设立283家营业性机构,13个国家和地区的30家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了30家合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15个国家和地区的44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了115个营业性机构。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不仅吸引了资金,更重要的引进了国外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和技术。

  金融监管和法制监管能力得到不断加强,是“历史性变化”的第五大表现。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银行监管框架,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分业监管的体制进一步健全。学习和借鉴国际通行的监管制度、标准和技术,结合我国的实际,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监管工作力度加大,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国家修订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金融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5年来,妥善处置了一批高风险的金融企业,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金融企业和相关责任人,查处了多起非法集资、证券犯罪和洗钱案件。坚持开展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历史遗留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这些为金融业的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在金融这一现代经济的核心领域坚持不懈地推进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有力地配合了国家宏观调控,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事实充分证明,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是富有成效的。

(作者:谢登科 车玉明/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更新日期:200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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