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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2009年三季度监管工作会议新闻稿之二

 

  保险业扎实推进“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各项工作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日前召开的三季度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以来,保险业扎实推进“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各项工作,全行业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

 

  吴定富指出,今年以来保监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适时调整监管政策,较好地避免和减轻了金融危机的冲击,保险行业总体偿付能力充足,市场运行安全稳健。一是完善风险预警和监测机制。建立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公司、重点业务领域的跟踪报告制度,在全行业开展风险排查,对风险状况实施动态监测和压力测试,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监管季度例会制度,及时提示风险。二是全面启动分类监管。对部分C、D类保险公司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对部分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保险公司,督促通过限制业务规模、调整业务结构、发行次级债、增资扩股等方式,改善偿付能力状况。初步测算,到9月底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保险公司降至8家,比年初减少5家。三是及时防范退保风险。督促公司调整银保渠道产品价格,有效控制投资型产品退保风险。1-9月全国人身险公司退保率2.88%,退保情况基本持平,总体稳定。四是积极防范资金运用风险。制定和调整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债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扩大资产配置空间,优化资产配置结构。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公司投资股票和无担保债的能力标准,准入部分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票,开展基础设施相关投资业务。保险资产配置较好实现了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结合,资金运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五是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监管制度、市场运行、业务发展等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增强保险消费者信心。

 

  吴定富强调,今年以来保监会着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业务结构调整,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了行业平稳增长。一是发挥偿付能力监管对结构调整的促进和调控作用。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采取停止批设分支机构、限制业务规模等措施,从源头促进保险公司按照资本实力安排业务发展节奏、调整业务结构。二是加强市场动态监测和产品审查。建立主要公司业务结构调整的月度和季度报告制度,及时掌握行业结构调整动向。重点审查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最低保证利率等主要风险点,提高投资型产品销售资格标准。三是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发布指导意见,明确结构调整的目标、原则和评价指标等关键问题,引导行业加快业务结构调整、发挥保险保障功能、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行业重点发展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业务,重点发展体现保险业核心优势的业务,重点发展能够提高公司价值和效益的业务。

 

  吴定富强调,今年以来保险业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能力。一是围绕国家保增长战略,着力拓宽保险业服务汽车、房地产、流通等相关产业发展的渠道;积极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促进对外贸易增长;允许保险机构以债权形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二是围绕国家保民生战略,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品种新增森林保险和育肥猪保险;稳步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积极推动商业健康和养老保险发展。三是围绕国家保稳定战略,推动医疗、交通、教育等领域责任保险工作,在8个省市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吴定富指出,今年以来在保持业务平稳发展的同时,保险业务结构调整也取得积极成效。财产险方面,1-9月,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信用险、工程险、农业险、房贷险等非车险业务分别同比增长了56.9%、39.1%、31.4%和63.8%。截至8月底,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投资金余额562亿元,较年初减少373.7亿元。人身险方面,新单期交保费同比增长29.4%,占新单保费比重26.6%,较去年同期提高6.9个百分点;个人代理业务同比增长16.1%,占总保费比重44.6%,同比上升4.7个百分点。特别是体现未来实现利润的新业务价值得到显著提升,上半年7大寿险公司同比增长47.4%,高出规模保费增速43.8个百分点。

 
更新日期:20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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