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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渠道拓宽 改变“银保独大”局面
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记者李延霞、王文帅)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非保险类金融机构都有资格申请代理保险业务。这意味着,今后除银行外,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望加入代理保险行列。
专家指出,监管部门此举意在拓宽保险产品的销售中介渠道,打破国内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对银行销售渠道过度依赖的局面,顺应了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大趋势。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此前的相关规定并未禁止除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本次“征求意见稿”只是对银行以外的其他代理渠道进一步予以明确,凸显监管层努力完善销售渠道的意图。
目前,保险公司的产品销售大部分通过中介机构完成,而以银行为主导的兼业代理机构完成了一半的保险产品销售业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0991.14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5.8%。其中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5464.42亿元,占一半左右。而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银行类代理机构共实现保费收入3503.79亿元,在兼业代理机构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高达64.12%。
然而,随着银监会去年底出手整顿银保市场,叫停保险公司驻点销售,并严格控制代理保险公司的数量,今年以来不少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出现明显下滑,“银保独大”的弊端显现。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在我国,由于银行的影响力大、网点多、信誉度高,银保渠道一直备受各保险公司重视。“但是规模大、网点多的银行业就几家,而全国仅寿险公司就有几十家,在保险公司争抢银行渠道的形势下,保险公司缺乏议价能力,经营成本增加。”
国内某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银行销售保险的限制越来越多,而且银行倾向于选择大型保险公司合作,通过鼓励险企拓宽销售渠道,有利于竞争力较弱的中小保险公司提高保费收入。
但有专家指出,虽然长期来看这一政策有利于打破国内寿险业对银行渠道过度依赖的局面,但短期内券商等渠道对保费的贡献不会太大。
“信托、基金公司等自身渠道有限,有的经营网点比保险公司还要少,而且它们大多在网上或者通过代理销售产品,与客户的直接接触并不多,对拓展保险业务的实质意义不大。”郝演苏表示。
他认为,证券公司的网点相对较多,但证券公司的产品大多与理财有关,保险公司必须推销差异化产品,比如保障类产品,才不会和证券公司目前的业务产生冲突。“目前来看业务开展的难度较大,很难形成规模。”
庹国柱表示,证券公司做的是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而保险产品的本质是保障,兼顾保值增值,两者目标客户有着明显差别。
不过,他同时指出,近年来券商行业的竞争激烈,佣金收入因恶性竞争而下滑,生存压力很大。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券商代销保险,等于打开新的盈利渠道。“证券公司应该是有条件、有动力来从事保险代销业务的。”
随着保险代理渠道的放宽,在银保渠道中备受诟病的销售误导、理赔难等问题会不会更加突出?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保险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青武表示,谁来代理不是问题,关键是代理机构在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要求,如实履行法律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代理费的支付要规范、运作要透明等。
《征求意见稿》表示,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应当依据《保险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代理机构的选择标准、代理机构和代理业务管理、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并且要求金融机构及其代理保险从业人员不得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储蓄存款、基金等理财产品混同并向投保人销售、对投保人隐瞒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变相夸大产品收益等。
“只要有严格、规范的制度保障,再加上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相互配合,应该可以有效防范违规行为。”庹国柱说。
(来源:新华网2011年04月13日 作者:李延霞 王文帅)
更新日期:
20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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