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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计划年内在保险业推行“内含价值评估法”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16日在此间说,中国计划年内在保险业中推行国际上流行的“内含价值评估法”,以促进人身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吴定富在中国社科院举行的“寿险公司内含价值国际研讨会”上说,《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的草稿已经完成,正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计划在今年内正式出台并实施。
“内含价值评估法”最早出现在英国,当时主要是为了对付20世纪70年代对寿险公司的恶意收购。这种保险评估方法从经济上看,关注的是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和风险情况;在技术上,是精算技术和财务方法的结合体。因此,较之其他方法,它更为专业和科学,欧洲已将其作为寿险公司评估的通用方法。
目前,迅速发展的中国保险业面临的一大问题是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健全和科学,吴定富概括为“三多三少”:评价规模和数目的多,评价质量和效益的少;评价短期经营效果的多,评价长期发展潜力的少;评价某一方面经营状况的多,反映保险公司整体素质的少。
吴定富认为,实施内含价值评估法,是中国保险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简而言之有五大助益:有助于推动保险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有助于准确判断偿付能力的真实状况,有助于改善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有助于保险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助于实现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内含价值方法在中国保险业中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大部分寿险公司出于安全等因素的考虑,尚未公布这部分数据。不过,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两家在境外上市的寿险公司,已按国际惯例在其年报里向投资者公布公司的内含价值。
2004年7月,由来自中国保监会和金盛保险等业界的人士共同组成内含价值项目小组,开始对寿险公司内含价值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今年5月,《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布,该“指引”适用于中国保监会认定的所有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吴定富在16日的研讨会上表示,中国保监会将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技术性工作准备,加快建立符合中国保险业发展实际的内含价值评估体系。
转自新华网
更新日期:
2005/7/19
阅读次数: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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