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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2006年金融创新五大监管重点
特约嘉宾 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 李伏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金融创新是国际金融业几十年来持续发展的动力,也是当前我国银行业求生存、谋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中国银监会2006年工作会议上,支持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活动被列为今年中国银监会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李伏安。
主持人:近几年来,伴随着传统银行业务竞争的加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创新意识和业务创新活动呈现出逐步加强的趋势,在制度创新、业务创新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也有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金融创新简单理解为就是推出新的业务品种。就当前情况来看,您认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而言,制约金融创新活动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李伏安:主要还是银行业创新意识、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的制约比较明显。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金融创新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把金融创新简单理解为推出具体的新业务品种,体制和技术的变革成为金融创新的“短板”;创新活动的原动力和落脚点局限在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的粗放型扩张冲动,忽视盈利能力、服务水平的提高,甚至违背了基本的成本收益和风险收益原则,高收益品种较少;风险意识薄弱,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充分,有些产品创新甚至引起了投诉和法律纠纷。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现有的组织管理体系、业务流程和激励考核评价体系不利于金融创新。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自主创新能力存在缺陷。一些银行完全依靠照搬照抄国外商业银行和国内其他银行的创新产品,没有下大力气培养自己的创新人才、推出具有自身特色和独特优势的创新产品,产品开发中模仿式创新多、自主式创新少,业务创新的技术含量和服务含量偏低。与外资银行竞争中反应迟缓,尤其在对优质企业和高端个人客户的服务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弱势;核心技术对创新活动的支持较落后,缺乏系统性的应变能力和产品开发设计及销售能力。
但是,影响金融创新活动的因素是复杂的。不仅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问题,也应该客观看到外部环境对此的制约。不同的监管部门和政府管理部门过去制定的一些管制性法规制度,在市场发生深刻变化的今天,已经在相当程度上不利于或者制约了金融创新活动。金融创新所依赖的一个重要基础即基准利率市场化步伐仍需实质性推动,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银行业整体的金融创新长远规划研究也需要进一步深入,并需要尽快调整思路和做法。社会信用环境和征信体系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主持人:银监会成立后,始终致力于支持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创新活动,并将其作为良好监管标准的主要内容,已经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今年金融创新监管工作重点是什么?
李伏安:今年金融创新监管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现场检查。2006年各监管部门和创新监管协作部门要认真组织一次市场风险的检查工作,促进商业银行不断提高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在完善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理财业务的创新。进一步完善理财业务监管,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对各类理财业务的现场检查和风险评估,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和市场有序竞争。
二是加大对电子银行和信用卡业务创新的支持和规范力度。在电子银行、信用卡等技术风险较强的业务监管方面,进一步落实有关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教育,关注电子银行、信用卡的偿付能力、系统处理风险、操作风险以及电子身份认证体系、洗钱犯罪、欺诈交易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引导公众提高信用消费能力。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活动的监管工作,积极引导,严格把关,及时研究解决商业银行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公众和投资者的信息披露,最大程度保护实际投资者的利益。
四是积极支持和稳步推进银行业综合经营试点工作,抓紧研究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的总体思路,选择有条件的银行开展内部、外部综合化经营试点,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利用银行的庞大网络为保险、资产管理进行多种产品销售,切实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五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客观全面地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完善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风险控制和关联交易制度。
主持人:银监会推动银行业金融创新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在鼓励金融创新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今年银监会将有什么新举措?
李伏安:总体而言,银监会在推动银行业金融创新的总体思路是:以防范风险为前提,规范管理为基础,科学规划、统一布局;有效加强与政府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的交流与协作,努力营造有利于金融创新的外部环境;积极支持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体制、机制、流程再造等多方面入手,加强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推动创新型行业建设,不断提高银行业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水平,全面增强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今年,银监会要研究制定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活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银行业金融创新的监管原则、审慎监管标准和监管方式等问题,修改完善有关金融衍生交易业务的管理办法,并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及时跟踪和后评价。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推出和完善国债远期、国债期权、人民币远期、人民币期权等骨干衍生产品,为银行业市场风险管理提供“盯市”的目标和凭据,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乃至股票市场的各类产品定价,以及全面建设多层次的市场框架打下基础。
原载《金融时报》
更新日期:
2006/1/24
阅读次数: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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