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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之戴凤举: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了“三农”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险学会会长戴凤举今年的提案自然也离不开“农业”主题。在提案中,戴凤举提议,建立政策性农业再保险体系已是当务之急。
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3亿元,同比增长83.4%,一举扭转了自1994年以来的连续萎缩局面。不过,由于缺乏一个有效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以及缺乏相应的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和农业保险法律体系,农业保险仍是举步维艰。
戴凤举认为,作为农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再保险体系,并通过法律形式明确界定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再保险的适用范围。在他的构想中的农业再保险体系中,包括常规风险保障、巨灾风险保障、国家财政和税收支持三个方面的内容。另外,由于农业险赔付风险高,具有明显的波动性,因此建议由国家财政出资建立专门的国家农业再保险基金,为农业再保险业务经营发挥稳定器和蓄水池的作用。
“这个方案的优势在于,既可以充分依托市场资源,又节省财政投入,而国家财政仅作为农业再保险体系最后的支持手段。”戴凤举表示。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风险地方差异明显,以省级行政区为基础分散经营的市场格局很难在短期内突破。戴凤举认为,一个全国统一的农业再保险保障体系,可以有效地平衡地域风险差异性,从而减少财政对农业保险支持的频度。而通过再保险体系可以对国内农业保险业务进行整合,并借助于国际保险市场乃至资本市场进巨灾风险的分散和转移,可以节约再保险费用支出。
有业内专家认为,在市场条件不成熟、政策支持未能到位的情况下,可由再保险公司暂时以商业再保险的方式进行过渡,以商业运作的模式向各级地方农业保险机构提供再保险支持,为建立政策性农业再保险体系积累经验、培育市场。在当市场条件成熟、政策支持到位的时候,再推动建立国家农业再保险基金,由指定的专业再保险公司负责运作农业再保险。
据了解,目前保监会正在制定的《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的初步方案》中提出,将适时建立农业巨灾基金和再保险运作机制等支持政策措施,实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多元化,各地区因地制宜地选择确定经营模式,同时研究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支持政策。据了解,今年保监会将推动农业险新模式的深入,并进行资源整合,以找到适合全国推广的农业险模式。
(第一财经日报/俞燕)
更新日期:
2006/3/6
阅读次数: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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