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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域:国内法 国内法 名 称: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文 号:建办金管[2006]29号 颁布单位:建设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6/4/28 实施日期:2006/4/28 有 效 性:有效 专业分类:财经立法 金融法 正 文: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办金管[2006]2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同意,根据2006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06]134号),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06年5月8日起,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8个百分点,即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96%调整为4.14%;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41%调整为4.59%。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请遵照执行。 请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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